積金局研究提早取強積金 作首次置業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17/11/01 19:59

最後更新: 2017/11/01 19:5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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樓價高企,港人置業難。(資料圖片)

港人置業難,政府昨回應立法會議員提問時表示,積金局正研究容許強積金計劃成員,在其年屆退休年齡之前,提取部分強積金累算權益,作首次置業之用。

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劉怡翔指出,強積金制度是協助就業人士為退休作儲蓄,任何容許計劃成員提早提取累算權益的安排,將減少用作退休的累算權益。

對於社會上有意見認為,可仿傚新加坡的公積金制度,容許成員提取部分權益置業,他表示,新加坡的制度設有3個不同分帳戶,分別用作退休、置業及醫療,供款率可高達37%;而本港強積金制度下,僱主僱員合共供款率僅10%,不能直接相比。

他表示,本港強積金戶口平均而言為18萬元,如提取部分作首期,相信不會有大幫助,但當局亦會在政策上研究可行性。

截至去年底,本港920萬個強積金戶口中,由410萬名成員持有,每名供款人平均有15.4萬元,約87萬個戶口有20萬元;若購買400萬元單位,做90%按揭、利率2.15%、供25年,加上佣金、稅項等計算,首期至少53萬元。